總監來函~代轉「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來函,請地區代收 各社2015-16年度上半年扶輪月刊訂閱費由

主  旨:代轉「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來函,

請地區代收 各社2015-16年度上半年扶輪月刊訂閱費由。

說  明:

一、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原扶輪出版委員會)請地區收取訂閱 費用函,詳見(附件一)。

二、依據國際扶輪細則第20章20.030.1.條「雜誌之訂閱」及模範扶輪社章程第14 章「扶輪雜誌」

之規定,每一位社員在其持有社員資格期間即應訂閱國際扶輪理事會核准並規定訂閱之扶輪雜誌;兩名(寶眷/親子)扶輪社員居住同一地址者可選擇合訂一冊扶輪月刊;訂閱費以每6個月計。此乃扶輪社員取得社員資格之條件,包括繳交年費、出席例會之外另一項義務。

三、「扶輪出版委員會」現已改組並已更名為「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以配合國際扶輪

理事會2014年10月會議通過中文為國際扶輪之支援語文之決議,籌備架設中文扶輪網站提供

更多中文扶輪資訊。因經費巨大,更必須由各社全員繳交中文扶輪月刊之訂閱費以為支應。

四、按照前述章程細則規定及各地區代表出席8月14日本會策略發展委員會通過之決議,每位社友應盡繳納訂閱費之義務,自2015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應繳訂閱費新台幣100元,每半年繳納一次新臺幣600元;10月1日前繳交上半年訂閱費,次年4月1日前繳交下半年訂閱費。

五、本地區已委派PDG Rock、DGE Peter擔任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監察人,

PDG ENT、PP Reporter(新竹東北區社)擔任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委員。

六、敬請各社於20151030日前依71日之各社社員人數,將上半年(7-12月) 訂閱費每人新臺幣600元統一繳交至下列帳戶,以便地區彙整後再匯給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

銀行:第一銀行 桃園分行

戶名:林黃彰

帳號:271-51-377880(匯款煩請務必備註所屬社)

七、各社先前向「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已繳交2015年7月起之扶輪月刊訂閱費,將與地區匯來半年費用比對後,再行退費。「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收到匯款後,將依地區提供之冊數及地址寄發月刊至各社。

八、隨函附上「台灣扶輪出版暨網路資訊委員會」來函

地區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