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公佈地區獎助金撥款事宜

主 旨:公佈地區獎助金撥款事宜。

依 據:本年度地區獎助金申請案,經奉國際扶輪基金會TRF 同意共計73項計畫,且已經於2016年12月26日核撥經費。

說 明:

(一)請各社必須於2017年3月31日前執行完成各分區地區獎助金之服務計畫,並向總監辦事處申請補助款,各分區申請地區獎助金計畫,經扶輪基金會TRF撥款金額如附件一。

(二)地區獎助金撥款申請煩請務必提供下列所須各項資料,備妥寄至總監辦事處。

(A) 結案報告書(附件二)

(B) 撥款申請書(附件三)(各分區及各社請依通過之金額,填寫撥款申請書)

(C) 計畫案之各項收據,請黏貼至(附件四)

(TRF規定總監辦事處必須保存5年,各社請影印備份自行留底)

(D) 計畫完成之活動照片8-10張附上圖說,請黏貼至(附件五)或直接列印在A4紙上。

照片務必提供:捐贈物品照片及活動布條合影或捐贈紀念牌。

(E) 計畫案之企劃書。

(F) 計畫案籌備會議期間開會記錄及開會人員簽到名冊。

(G) 存摺正面影本:需提供專款專用之銀行帳戶,須為扶輪社帳戶,不得為個人帳戶,該帳戶只能用於地區獎助金,不得與社內帳戶混用。

(H) 收到獎助金款項後,煩請務必提供下列資料,才算結案

1. 支付完計畫案各項支出費用後,結清此專戶,提供此帳戶內頁影本。

2. 向銀行申請此專戶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主要是要證書該專戶餘額已結清,完全用在此計畫案,結餘為$0

(三)經委員會審核核准後,總監辦事處將儘速匯款(匯率32.052計算)至各社指定帳戶。

地區總監 鄭桓圭

地區獎助金主委 劉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