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函公佈地區獎助金撥款事宜

主 旨:函公佈地區獎助金撥款事宜。

說 明:

(一)煩請各社必須於2016年3月31日前執行完成分區地區獎助金之服務計劃,並向

總監辦事處申請補助款,各分區地區獎助金計劃RI撥款金額如附件一。

(二)地區獎助金撥款申請煩請務必提供下列所須各項資料,備妥寄至總監辦事處:

結案報告書(附件二)

撥款申請書(附件三)(各分區及各社請依通過之金額,填寫撥款申請書)

此計劃案之各項收據,請黏貼至(附件四)

(RI規定總監辦事處必須保存5年,各社請影印備份自行留底)

計劃完成之活動照片8-10張並附上圖說,請黏貼至(附件五)(或直接列印在A4紙上)。

照片務必提供:捐贈物品照片 及 活動布條合影 或

捐贈紀念牌 如右

此計劃案之企劃書

此計劃案籌備會議期間開會記錄及開會人員簽到名冊

存摺正面影本:需提供專款專用之銀行帳戶,須為扶輪社帳戶,不得為個人帳戶,此帳戶只能用於地區獎助金,不得與社內帳戶混用。

收到獎助金款項後,煩請務必提供下列資料,才算結案~

支付完計劃案各項支出費用後,結清此專戶,提供此帳戶內頁影本。

向銀行申請此專戶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

(主要是要證書此專戶餘額已結清,完全用在此計劃案,結餘為$0)

(三)經委員會審核核准後,總監辦事處將儘速匯款(匯率32.44計算)至各社指定帳戶。

地區總監 林黃彰

地區獎助金主委 劉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