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函公佈地區獎助金計劃案通過名單

主 旨:函公佈地區獎助金計劃案通過名單。

說 明:

(一)感謝各社參與地區獎助金活動,經審核共有30件計劃案通過,通過名單如附件一。

(二)煩請各分區地區獎助金計劃案於即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前執行完成,獎助金撥款申請辦法

將另行通知,注意事項如下:

地區獎助金計劃,需開立專款專用之銀行帳戶,須為扶輪社帳戶,不得為個人帳戶,

此帳戶只能用於地區獎助金,不得與社內帳戶混用。

(結案撥款支付完計劃案各項支出費用後,此帳戶需結清或提供存款餘額為0之證明)

(2)此計劃案籌備會議期間開會記錄及開會人員簽到名冊需保存,結案撥款時需提供。

地區獎助金計劃完成後,撥款申請務必備妥下列資料,再請主辦社注意

(詳細地區獎助金撥款申請表格及辦法將另行發函通知)

結案報告書

撥款申請書(各分區及各社請依通過之金額,填寫撥款申請書)

此計劃案之各項收據(RI規定總監辦事處必須保存5年,各社請影印備份自行留底)

計劃完成之活動照片8-10張並附上圖說(或直接列印在A4紙上)。

照片務必提供:活動布條合影 或 捐贈的紀念牌 如右

此計劃案之企劃書

此計劃案籌備會議期間開會記錄及開會人員簽到名冊

存摺正面影本:需提供專款專用之銀行帳戶,須為扶輪社帳戶,不得為個人帳戶,此帳戶只能用於地區獎助金,不得與社內帳戶混用。

地區總監 林黃彰

地區獎助金主委 劉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