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 函告 2024-25 年度地區總監提名挑戰選票得免蓋社章,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
- 2024-25 地區總監提名挑戰社選票業於 2022 年 2 月 9 日依期寄出,請查收。
- 經查程序手冊 12.050.規定,略以「略以…獲得社投票通過之候選人應由該社秘書及社長證明…」, 原文並未要求社要在選票上用印,故本次地區總監提名挑戰社選票除仍需請由社秘書及社長簽名 (中文為佳)外,得免由社用印。意即社之用印與否不影響選票之有效性。
地 區 總 監 吳 淑 華
2024-25 年度 總監選舉挑戰選務委員會 主委 許 勝 傑
委員 趙 世 光
委員 楊 肅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