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函知台泰家庭互訪計畫

主旨: 為舉辦2014-15年度台泰家庭互訪計畫,敬請詳閱申請辦法,並鼓勵參加。

說明:

1、目的: 為促進台灣及泰國扶輪相互認識與了解,特此舉辦台泰家庭互訪計畫。

2、期間: 5-7天。

 3、資格及配合事項:

(1)報名資格:

1. 3500地區扶輪社社友本人及其親屬。

2. 參與社友家庭需透過該社友所屬扶輪社推薦。

3. 推薦社必須負責安排同額推薦社友家庭數之合適的接待家庭(互訪家庭為當然之接待家庭)、預備接待家庭,以接待來台訪問的泰國家庭,為期一周。例如,社內推薦2個家庭參與訪問泰國,則必須安排2個接待家庭、2個預備接待家庭,以此類推。

4. 出國費用及必要經費全部由參與社友家庭自行負擔。

5. 所有參與社友家庭申請作業都必須經過主委審核,總監核定。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31231(星期二)截止。

(3)預定出發時間:2014 2

(4)報名方式:

  請於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逕向地區總監辦事處或台泰主委辦事處報名

台泰主委聯絡處

主委:林政輝PP Gas-Lin(桃園東方社)

地  址:333 桃園縣龜山鄉茶專一街60巷11號

E-mail:mirrogary@gmail.com

電  話03-3299195    傳 真:03-3299176

  附件:

1.         中文申請書一份(如附加檔案)請用掃描回傳或郵寄

2.         後補接待家庭預定表一份。

3.         證件照照片(電子檔)

(5)錄取原則:

1.報名資格符合者方可參加甄試。

2.錄取標準依泰國提供之名額,抽籤排序後決定。

(6)費    用:

1. 錄取之社友家庭之簽證,護照,機票,保險及在國外之費用須自行負擔。

明   細 費用 繳交方式
簽證費、機票(視地區有所不同) NT$12,000

NT$1,200

家長自理
5-7天保險費 約NT$1,000 家長自理,並需依照接待地區指定購買保險。

2. 錄取之社友家庭須繳交新台幣1萬元整保證金,回台後匯款歸還(扣掉銀行匯款手續費)

3. 錄取之社友家庭自行放棄參與,已繳交之費用不予退還。

地區總監  陳弘修

地區台泰聯誼主委  林政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