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函通知地區獎助金撥款事宜

主 旨:函通知地區獎助金撥款事宜。

一、煩請各社必須於2015年1月10日前執行完成分區地區獎助金之服務計劃,並向總監辦事處申請補助款,各分區地區獎助金計劃RI撥款金額如附件一。

二、各社請於即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期間,儘速將地區獎助金結案報告、撥款申請書及下列所須資料備妥寄至總監辦事處,以下所需文件係RI稽核員來地區審查三年來各項獎助金計劃案,要求往後各項獎助金計劃結案,一律須附下列資料:

(1) 結案報告書(如附件二)

(2) 撥款申請書(如附件三)(各分區及各社請依通過之金額,填寫撥款申請書)

(3) 此計劃案之各項收據,請黏貼在附件四。

(RI規定總監辦事處必須保存5年,各社請影印備份自行留底)

(4) 計劃完成之活動照片6-10張,請黏貼在附件五(或直接列印在A4紙上)。

(5) 此計劃案之企劃書。

(6) 此計劃案籌備會議期間開會記錄及開會人員簽到名冊。

(7) 存摺正面影本:需提供專款專用之銀行帳戶,須為扶輪社帳戶,不得為個人帳戶,

此帳戶只能用於地區獎助金,不得與社內帳戶混用。

收到獎助金款項後,煩請務必提供下列資料~

(8) 支付完計劃案各項支出費用後,結清此專戶,提供此帳戶內頁影本。

(9) 向銀行申請此專戶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

(主要是要證書此專戶餘額已結清,完全用在此計劃案,結餘為$0)

三、經委員會審核核准後,總監辦事處將儘速匯款(匯率31.3計算)至各社指定帳戶。

地區總監陳全雄

地區扶輪基金主委 許光純

地區獎助金主委 劉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