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地區各分區 [扶輪快樂週末戶外音樂會] 舉行辦法

主 旨:地區各分區 [扶輪快樂週末戶外音樂會] 舉行辦法。

巡迴演出~中壢分區第一場次、苗栗分區第二場次、桃園分區第三場次。

說 明:

(一)響應 國際扶輪社「超我服務」之精神,打造社區優質之生活品質,運用社區服務之行動提昇優質扶輪的公共形象,展現扶輪社與社區良好之互動關係。因此提倡[扶輪快樂週末戶外音樂會] 巡迴演出。以音樂主軸倡導快樂、祥和的社會氛圍,用實際的社區音樂服務來宣揚扶輪、認識扶輪,用音樂為前題宣導青少年杜絕飆車、沉迷耗時的網路世界與低頭族等不良風氣,積極引導並鼓勵青少年參與新世代扶輪的可能性,活動中更可注入豐富的節目安排;如歌唱、舞蹈、及各項才藝等之學習及表演。

(二)為此籌劃舉辦巡迴演出並以音樂會主題:[瘋音樂;練琴趣 & 愛音樂;善公益。]之社區音樂服務活動,增進親善快樂的友誼與社區居民一塊同在扶輪、分享扶輪、快樂扶輪。

(三)本年度扶輪快樂週末戶外音樂會舉行辦法如下:

(1)扶輪快樂週末戶外音樂會由三大分區:中壢、苗栗、桃園分別聯合舉行,日期及地點由各區決

定,知會總監辦公室。

(2)新竹區為街頭音樂(長態性)文化藝術社區服務,固定每個月1次,則不在此次活動中共同舉行。

(3)實施要領:

樂器演奏、歌唱、街舞或特殊文化舞套蹈演出。

遴選分區主辦社,以聯合舉辦方式進行。聯合社可提供一個或不提供節目(時間限10分鐘內)及由音樂聯誼會團員做主要演出;各社需協助部份籌備組別共同執行。

(4)經費來源:

每場次活動總經費共計新台幣$50,000元整,召集分區各社以聯合社區服務方式舉行,參與各

社分攤。

(三)號召各社社友、寶眷參與,各社均獲頒感謝狀乙張。

地區總監 陳弘修

地區樂聲委員會主委 張惠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