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國際扶輪「重大事功獎」提名作業開始受理報名
說 明:
扶輪提供「重大事功獎」,其資格與條件
說明如下:
目的:表彰解決社區問題或需求的扶輪社活動,鼓勵每個扶輪社辦理新的計劃、及增進認識扶輪社模範計畫的重要性。
服務計劃需符合以下條件:
解決當地社區的一項重大問題或需要(國際服務計劃無論金額多有價值,概無受獎資格)
必須是社內全體或大多數的社員親身參與此計畫,而非金錢上的資助
此計畫必須與社的規模與資源相稱
於社區中需能適當的彰顯扶輪的形象
可為其他扶輪社仿效
在頒獎之扶輪年度期間正在積極辦理或已達結束階段(不一定要在當年度中發起辦理)
由單一社完成
由地區審核後於提報一個申請案寄至RI,每一地區僅可提供一個名額 (以社為單位)
歡迎各社踴躍提名符合上述資格之社員,(如附表)並經社長簽名後,於2月26日前送交總監辦事處。
地區總監 林黃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