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形象委員會

主委:

一、留意社務動態,並作社內傳播,如會議記錄、RI通信,於例會中報告或刊載於社刊。

二、社長或理事會擬進行之工作需與外界協調或溝通時,隨即付諸行動。

三、倘服務事蹟需要大眾傳播工具,以資向外界宣揚者須負連絡及洽商之責。

四、促使社會大眾對扶輪工作能有進一步的了解。

五、本社服務事業需向外界宣揚,負責招待報界人士,或用廣播電台,或用電視節目等。

 


 

扶輪基金委員會

主持理事:

一、配合國際扶輪基金計劃,認捐保羅哈里斯之友基金六名。

二、落實拓展姐妹社友誼,定期兩社組團互訪交流,不但增進國民外交更強化兩社間國際情誼。

三、與韓國姊妹社共同辦理世界社會服務計劃,發揚國際扶輪精義以增進國際了解與親善活動。

四、進行與姐妹社青少年交換訪問接待活動,藉以促進社員子女彼此之認識與親睦,並宣揚中華文化,促進國民外交,達成親善與 和平的目的。

五、與姐妹社共同辦理扶輪休閒及職業聯誼活動,以增進國際友誼及服務,並和不同的職業聯誼觀摩。

六、配合地區辦理團體研究交換團(GSE),以增進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在各種事業與專業生活有特別機會作文化與職業交換。此外扶輪社員並應為前來本國訪問的海外交換團員提供家庭住宿,安排職業參觀及觀光旅遊活動。

七、鼓勵社區優秀學子申請各項獎學金,以培養下一代認識扶輪,了解扶輪進而貢獻扶輪。

 


 

服務計畫委員會

主持理事:

一、支持中華扶輪教育基金,鼓勵社友捐獻,年度預計達到捐款六萬元。

二、推動關懷青少年系列活動舉辦法律向下紮根宣導,藉以防範青少年犯罪及反毒宣導等,其宗旨藉以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三、舉辦關懷無依老人、孤兒、弱勢婦孺,藉以拋磚引玉方式,引起社會人士重視對於孤苦無依老人兒童及弱勢婦孺能夠得到最完善的照顧及輔導服務。

四、配合社區發展,舉辦社區藝文活動。

五、為端正社會風氣,弘揚中國傳統藝術書法,並鼓勵莘莘學子學習特有專長,繼續舉辦桃園縣扶輪獎書法比賽。

六、表揚為社會犧牲自己寶貴時間,默默付出,行善的一群,如社區、學校、義工、婦宣隊等,以表達其為社會服務義舉之敬意。

七、聯合友社舉辦「捐血一袋、救人一命」捐血活動於12月舉辦。

八、改善大安國小用水問題。

 


 

社員發展委員會

主持理事:

一、邀請社友、新社友在例會中,就其職業領域提出報告有關創業經驗過程,以分享其職業上的成就。

二、舉辦職業參觀及職業認識活動,藉以提昇社友對大型企業管理經營之學習,亦為異業交流體驗的另一種機會。

三、邀請社友專題演講,闡述創業成功之經驗歷程,並分享職業上傑出的成就。

四、落實四大服務宗旨,並推展至社區各階層。

五、舉辦<職業成就獎>,獎勵在職業方面有成就,對人類、國家或社會有很大貢獻者。

 


 

行政管理委員會

主持理事:

一、秉承理事會方針,使社內活潑的推展各委員會自主的服務。

二、擬定社員積極參與扶輪各項活動計劃,確使每一位社友都能奉獻一己之力,參與各項社務服務。

三、社員擴展計劃,目標增加新社友二人以上。

四、擬訂社員保留計劃,防止社員流失。

五、加強扶輪知識,除邀請前社長講解扶輪知識外,並邀請前總監及資深扶輪前輩蒞臨演講,俾增強社友對扶輪的認識與瞭解。

六、按照扶輪月行事,邀請專家學者專題講座,以充實例會節目內容,提高出席率,並鼓勵社友全勤出席例會。

七、配合總監年度目標,做好扶輪百週年慶的活動,參加社際聯合趣味競賽及卡啦OK比賽,也促進家庭親情及社際之聯誼。

八、內輪會的溫馨是促進社務擴展的力量,承續前屆優良風範本年度內輪活動為每月第三週星期(五)中午舉辦除邀請專家學者及彩繪教學、讀書研習會等,並走出戶外享受大自然洗滌,營造規劃優雅細緻的內輪會活動,讓夫人享受參與扶輪的樂趣。

九、定期舉辦郊遊、家庭懇談會、慶祝父親節、母親節親子聯誼活動及歲本聯歡晚會,以增加社友及寶眷感情交流。

十、鼓勵社友參與地區年會並指派社友出席地區相關之各項研習會。

十一、透過當地報紙內的宣傳,宣揚扶輪服務宗旨,報導本社對社區之服務,藉以拋磚引玉方式,引起當地社會人士重視,也使社會大眾對扶輪服務有進一步之了解。

十二、設立新社友輔導及訓練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輔導新社友,使能迅速瞭解扶輪,並參與扶輪。

十三、設立健行登山委員會,每月定期舉辦登山、健行活動,及接觸山林大地,有助社友聯誼、增進身心健康。

十四、設立中國書法研習會,每週(二)書法研習班,也成為社友及寶眷最佳聯誼方式,並鼓勵莘莘學子學習特有專長,發展健全身心,具有正面教育意義。

十五、設立高爾夫及太極拳健身委員會,藉運動增進身心健康,並增強社友間聯誼及情感。

十六、設立扶輪家庭委員會,鼓勵各扶輪社及地區多加關懷扶輪社員及其家人,並防止社員流失。

十七、設立國際標準舞聯誼會,定於每週(六)舉辦,藉以增進身心健康、並於授證時表演。

十八、設立兄弟社關係委員會,促進與兄弟社社友間友誼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