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桃園大同扶輪社主辦2012-2013 年度 (以服務促進和平) 海報比賽辦法

一、主 旨:推動文化藝術教育,藉由『以服務促進和平』主題之繪畫比賽,喚起青少年
了解扶輪社在國際及社區所做的服務

、比賽主題 「以二二、比 賽 主 題:以服務促進和平 Peace Through ServiceJl (可藉由扶輪社所推動的國際服
務、職業服務、社區服務來發揮創作) (請上網搜尋相關資料)

三、主 辦 單 位:桃園大同扶輪社
四、比賽區域:以桃園縣境內所有國中及高中職為比賽區域
五、評審重點:原創性、藝術性及主題呈現性
六、比賽規則:(一)參賽學生資格:國中組:就讀於桃園縣境內之國中在校學生

高中組:就讀於桃園縣境內之高中職在校學生
(二)參賽海報尺寸:四開圖畫紙(39 公分 X 53.5 公分)

(三)參賽者可使用鉛筆、蠟筆、鋼筆、畫筆、水彩或炭筆作畫

(以炭筆作畫者須做噴霧處理以免塗抹不清)

(四)不接受立體作品,作品不可使用照片,不可黏、釘、細或其他方式加添任

何物件,也不可被糊或裝框。
(五)作品內容裡需有呈現(以服務促進和平)及(桃園大同扶輪社)
這二句字樣, 呈現方式不限。

(六)作者需親自填寫報名表並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七)每一位學生僅限一幅作品參賽,每幅海報只限一位畫者 。

(八)參賽作品概不退件,所有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桃園大同扶
輪 社」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予歸還;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刊登、出
版及 展覽權利(不另致酬),原作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九)參賽作品不符主題或未達水準者,獎項從缺。

(十)作品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七、收件時問: 七、 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30 日截止,請送件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大同扶輪社海報比賽
收件處「桃園市鎮四街 72-1 號 2 樓」 聯絡電話:(03) 347-2828

若錯過截止日期作品將失去參賽資格。 訂於 101 年 12 月 11 日評審完成,

得獎結果定於評審完成後兩週內,公布於「桃園大同扶輪社」網站。

(網址:http://www.3500t個tungclub.org.tw )

八、獎勵辦法:國中組,高中組 分別給獎

第一名:獎助學金新台幣三仟元、獎狀乙紙(名額一名)

第二名:獎助學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紙(名額二名)
第三名:獎助學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紙(名額三名)

佳作:十名: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得獎者本社將邀請參加頒獎典禮 當日未
參加頒獎典禮者,請自行至桃園大同扶輪社辦事處領取獎項

所有得獎作品本社將出版畫冊留念並贈送給得獎者

九、附註事項: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議決得修改之

比賽辦法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