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請各社提報地區年會提案討論議案及出席投票代表。
說 明:
(一)依國際扶輪細則15.050.1規定,地區內每一個扶輪社至少遴選呈報並派遣提案討論投票代表1名出席地區年會,各社依填報時社員確實人數得增減代表,其規定如下:
社員人數 |
37名以下 |
38-62名 |
63-87名 |
88-113名 |
113名以上 |
提案投票代表人數 |
1名 |
2名 |
3名 |
4名 |
5名 |
請各社於2017年3月18日前回覆提案討論投票代表(表格如附件一)至總監辦公室。
(二)2016-17年度年會提案討論議案及投票代表謹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行
● 時 間:2017年4月7日(星期五) 15:30註冊 16:00開始
● 地 點: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桃園市大園鄉航站南路1號)
(三)各社如有重大建議案,需於地區年會提出討論決議時,請於2017年3月18日前
將附件二「提案書」填報並回覆至總監辦公室。(如無提案不需回傳)
地區總監 鄭桓圭
地區年會主委 何義明
地區年會執行長 陳錦宏
提案報告主委 劉金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