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函請各社配合贊助地區年會表演節目

主  旨:函請各社配合贊助地區年會表演節目。

說  明:地區年會將於2021年4月11日舉行,12分區將各準備一個節目於年會中演出,已於

2020年3月14日社當訓練會中提案表決通過,請各社編列新台幣10,000元贊助分區

表演節目,各社請於3月20日前將一萬元贊助費用交予該分區助理總監統一管理運用,

作為該分區年會表演活動費用。

 

 

 

 

 

地  區  總  監   朱 立 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