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請各社配合贊助地區年會表演節目。
說 明:地區年會將於2021年4月11日舉行,12分區將各準備一個節目於年會中演出,已於
2020年3月14日社當訓練會中提案表決通過,請各社編列新台幣10,000元贊助分區
表演節目,各社請於3月20日前將一萬元贊助費用交予該分區助理總監統一管理運用,
作為該分區年會表演活動費用。
地 區 總 監 朱 立 德
主 旨:函請各社配合贊助地區年會表演節目。
說 明:地區年會將於2021年4月11日舉行,12分區將各準備一個節目於年會中演出,已於
2020年3月14日社當訓練會中提案表決通過,請各社編列新台幣10,000元贊助分區
表演節目,各社請於3月20日前將一萬元贊助費用交予該分區助理總監統一管理運用,
作為該分區年會表演活動費用。
地 區 總 監 朱 立 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