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函請推薦國際扶輪3500地區2017-2018年度總監提名候選人

說  明 :

(一)  按國際扶輪細則第十三章第13.020.3條之規定,函請各扶輪社推薦本地區2017-2018年度地區總監提名人。

(二)  其參選資格及地區總監任務等詳載於國際扶輪程序手冊第二章(2013年中文版程序手冊第19-20頁),細則第十三章條文規定,(2013年中文版程序手冊第171-176頁)各社推薦之總監提名候選人必須具備此相關資格條件,始能接受提名。

(三)  各社之建議提名必須在例會中由全體社員決議,推薦地區總監提名候選人。

(四)  請將地區總監提名候選人推薦書(如附件一),經社長、秘書及候選人簽署後,連同

候選人之經歷2014117日前,請用掛號寄至總監辦公室。

(五)另函附地區總監參選資格及任務,請參閱(附件二)。

地區總監   陳全雄

地區總監提名委員會主委   涂百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