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函請申請「扶輪和平獎學金」

主  旨 : 函請申請「扶輪和平獎學金」。

說  明 :

  1. 扶輪和平獎學金的目的:培養能在其社區或職涯中,推動國內或國際合作,促進和平、解決衝突,能對世界和平產生重大、正面影響的領導者

    (二)申請人資格:

    •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再加三年相關工作經驗(碩士課程必備)

    •紮實學識背景加上五年相關工作經驗(證書課程必備)

    •熟練的英文

    •英文外第二語言(碩士課程必備)

    •優異的領導能力

    不得申請者 (詳細內容請參閱英文申請書)

    1)扶輪社友及社友三等親以內不得申請碩士課程。

    2)曾獲扶輪大使獎學金或和平獎學金(證書課程)者三年內不得再申請碩士課程。

    3)曾獲和平獎學金碩士課程者,完成學業後五年之內不得再申請證書課程。

    (三)扶輪和平中心合作大學及相關資訊:

    短期課程:頒以修業證書(全世界每年最多50)(修業期限:3個月/每期25人:1~4月或6~8

    • 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Bangkok, 泰國

    碩士課程 6個學校:全世界每年最多50名,每校最多 10(修業期限:15~24個月,依學校而異

    • Duke University, 美國

    •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 美國

    • International Christian University, Tokyo 日本

    • University of Bradford, England 英國

    •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Australia 澳洲

    • Uppsala University, Sweden 瑞典

    獲獎人需自行申請指定大學的入學許可,扶輪和平學者可在上述學校修得:

    國際關係 International relations、永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和平研究與衝突解決 Peace studies & Conflict resolution或相關領域的碩士學位

    和平與衝突解決修業證書(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certificate in peace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四)獎學金涵蓋費用:學雜費、住宿費、往返交通費、實習或實地考察費用

    (五)申請者需由扶輪社推薦申請,申請表須於 20160331日之前完成並寄至總監辦公室,

    甄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六)隨函附上申請表。

    地區總監  林黃彰

    世界和平獎學金主委  羅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