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敦請續任「總監特別代表」

主  旨:敦請續任「總監特別代表」。

說  明:

(一) 根據RI程序規定,上屆總監指派的「總監特別代表」得由新任總監繼續指派,以繼續協助及輔導新成立的扶輪社。

(二) 特茲敦聘下列「總監特別代表」繼續擔任本年度總監特別代表一職,並繼續輔導該社的成長。

(1)中壢東山社 聶勝雄CP Hero、劉世煌PP Lighting  輔導「中壢大同扶輪社」

(2)新竹東南社  蘇濱棠CP KASA   輔導「新竹東門扶輪社」

地區總監  林黃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