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來函~2024-25 年度總監提名候選人,徵詢各社是否贊同桃園百齡扶輪社陳清榮先生 PP Rehouse 進行提名挑戰,如說明 請查照

主    旨:函公告 2024-25 年度總監提名候選人,徵詢各社是否贊同桃園百齡扶輪社陳清榮先生 PP Rehouse 進行提名挑戰,如說明 請查照。

說    明:

(一)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開總監提名委員會議,提名桃園新橋社前社長陳逸珊 PP Sola

為 2024-25 年度地區總監提名人。

(二)    地區於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桃園百齡社依 RI 程序手冊 12.030.07 條,推薦前社長 陳清榮先生 PP Rehouse 為挑戰候選人。

(三)    若有贊同此挑戰之扶輪社,依 RI 程序手冊 12.030.8 條規定,社必需在例會決議通過 贊同挑戰提名,並請於本 12 月 31 日(含)前將相關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回覆地區總

監辦公室。不贊同者可免回覆。回覆表格請參酌附件,

註: 此表格必須由社長親自簽名(或授權秘書代簽)加上扶輪社印章(正式印鑑),並附上 會議記錄及出席社員之簽名表影本。

(四)    可表達贊同挑戰之扶輪社資格,計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止需成立至少 1 年以上,有效

同意挑戰社數須達本地區總社數(63 社)20%,意若地區內如有 13 個社(含)以上贊同挑 戰,則此挑戰資格確立,將依 RI 程序手冊 12.030.9 條規定辦理,公告挑戰候選人之 姓名資歷、提出挑戰之社名。並於本通知後 30 天內挑戰仍然有效,則將以社投票表決。

(五)    請務必遵守 RI 程序手冊 13.010 條規定,禁止以競選、拉票、助選或其他方式來對選 舉過程造成正面或負面影響。若經舉證抗議被 RI 認定成功,則候選人可能會失去資格。

(六)    隨函附上 2024-25 年度地區總監提名人及挑戰候選人資料表。

 

地    區    總    監      吳  淑  華